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
贛安監管一字〔2012〕253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安監局,有關省屬經濟組織、中央駐贛有關單位:
為嚴格把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關,進一步強化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經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聯席會議多次研究決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進一步規范非煤地下礦山安全設施設計的補正工作
1.進一步規范僅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非煤地下礦山的安全設施設計補正工作。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但僅有礦管部門負責審批編制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而無正規設計的,必須重新委托具有非煤礦山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整改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限2012年年底前完成。其中:
?。?)2007年5月以后,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地下礦山企業,僅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而無正規設計的,必須重新委托具有非煤礦山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并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其“三同時”審批工作由省安監局負責。
?。?)2007年5月以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僅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地下礦山企業,按以下要求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補正工作:①現有開采范圍未超過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要求的開采范圍,但現有開拓方式和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主要生產系統與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不相符的,必須重新委托具有非煤礦山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整改方案設計及安全專篇,并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其“三同時”審批工作由所在地設區市安監局負責;②現開采范圍超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要求的開采范圍的,必須重新委托具有非煤礦山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并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其“三同時”審批工作由省安監局負責。
2.進一步規范現狀與設計不符的非煤地下礦山的安全設施設計補正工作。現生產地下礦山開采現狀如其開拓方式、主要生產及輔助系統、采礦方法、開采范圍等與原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包括原有小型非煤礦山設計資格單位編制的開采方案設計)不符合的,必須補正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其中:
?。?)現開采范圍超原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的,必須重新委托具有非煤礦山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并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其“三同時”審批工作由省安監局負責。
?。?)開采現狀未超原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開采范圍,但現開拓方式、主要生產及輔助系統、采礦方法等與原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不相符的,必須辦理設計變更手續,其“三同時”審批工作由原審批的省或設區市級安監局負責。
二、督促指導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進一步提高報告質量
1.各非煤礦山安全評價機構編寫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在符合安全評價導則要求的同時,要如實反映企業生產安全現狀。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現狀的描述應增加以下內容:(1)前一輪安全生產許可后與本輪安全生產許可之前,企業開拓系統、主要生產及輔助系統、重要設備設施、開采作業范圍、采礦方法等發生變化的情況;(2)目前開拓系統、主要生產及輔助系統、重要設備設施、開采作業范圍、采礦方法等與原設計及安全專篇符合性情況。
2.各非煤礦山安全檢測檢驗機構要確保出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報告合法、客觀、公正、準確,并對做出的檢測檢驗結果負責。(1)要規范非煤礦山安全檢測檢驗作業流程、作業標準、質量控制,防止在檢測檢驗過程中缺項、漏項;(2)要切實加強服務指導,對淘汰的工藝、設備設施不得出具合格的結論,同時要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及安全問題,及時告知并指導企業按有關的法規政策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
三、進一步嚴把安全生產許可受理審查環節關
1.嚴把安全生產許可材料受理關。為確保企業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合格的安全評價報告,要求:(1)省安科中心在組織有關專家對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評審時,要堅持把好安全條件初審關,專家組必須如實填寫安全生產條件初審意見書;(2)凡已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的,企業提交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專家組通過評審意見的,辦證大廳予以受理;(3)未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達標的,須有專家出具的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合格意見和安全評價報告評審意見,辦證大廳予以受理。對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辦證大廳不得受理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申請。
2.嚴把安全評價、安全檢測檢驗報告評審質量關。省安科中心在組織專家審查安全評價、安全檢測檢驗報告時,要科學公正、嚴肅認真,審查結果要做好相關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評價報告一律不得通過評審;對報告多次評審不通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及時抄報省安監局規劃科技處、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組織查處。
3.嚴把安全生產許可開采范圍審查關。(1)礦山開采范圍超出許可范圍但在設計范圍內的,企業要提出許可范圍變更申請;(2)凡第二輪安全許可后企業改變了生產系統或超出設計范圍的,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前提原則上予以延期換證許可,但必須同時責令企業限期(2012年底前)補辦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
4.嚴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關。(1)對涉及開拓系統、主要生產系統、開采范圍不變等簡單變更類型的,不需要組織評審,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變更設計說明書報原審查部門備案;(2)對涉及開拓系統、主要生產系統、開采范圍等發生變化的,必須由原單位出具變更設計,并由原設計審批部門組織評審;(3)對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委托其他設計單位的情況,每個項目必須有委托書或者列出項目名稱,由原設計單位委托至其他設計單位承擔變更設計工作。
四、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許可的監督管理
1.切實加強安全生產許可的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1)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督促轄區內或所屬非煤礦山企業依法提前三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提出延期換證申請,并做好安全檢測檢驗和安全現狀評價。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沒有辦理延期換證的企業,必須責令其停產整改并及時函告相關部門采取停供火工產品、斷電、停水等措施,嚴防非法生產。(2)省安監局已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上許可范圍內增設了礦山開拓方式、生產能力、生產中段數等內容,各地要加強監管。凡在監督檢查發現企業超出范圍的,一律責令補辦“三同時”手續。(3)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建設施工周期管理。嚴禁邊建設邊生產,對未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超建設周期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查處。(4)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內容和安全檢測檢驗報告內容與企業現狀嚴重不相符的,要堅決予以嚴厲查處。
2.認真做好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資料的建檔工作。
(1)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全省非煤礦山企業嚴格按照省局下發的“贛安監管一字〔2009〕250號”和“贛安監管一字〔2009〕276號”文件要求,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基本情況普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相關基礎資料檔案,及時報送安全生產信息。非煤礦山企業尤其要認真做好礦山實測圖紙的測繪工作,確保圖紙準確無誤,為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及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2)要建立安全生產許可檔案,將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的申報表、審查書、專家評審意見等與企業安全許可資料統一歸檔;要利用“金安”信息化工程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系統和政務信息網,逐步完善網上申報、審批功能,逐步建立健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電子檔案,完善非煤礦山安全基礎數據庫。
江西省安監局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