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省非煤礦山領域打非治違專項督查的通知
贛安辦字〔2012〕79號
各設區市安委會,有關省屬經濟組織: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贛府明廳明〔2012〕71號)和《關于印發江西省開展非煤礦山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安辦字〔2012〕43號)要求,為確保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經研究,決定近期開展全省非煤礦山領域打非治違專項督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2012年8月9日—8月20日,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等組成專項聯合督查組對各地進行督查。具體時間由各組自行確定。
二、督查重點內容
1.“贛府明廳明〔2012〕71號”和“贛安辦字〔2012〕43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
2.一個開采主體多個獨立系統“樓上樓下”開采的整合整治情況。
3.地下礦山無資質設計或未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情況。
4.列入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26個尾礦庫治理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5. 省安監局、省國土資源廳聯合下發的“〔2011〕157號文”貫徹落實情況。
6. 采掘施工企業及地質勘查單位備案登記執行情況。
7. 尾礦庫登記備案、閑置的尾礦庫安全監管、加高擴容尾礦庫運行情況。
三、督查形式
點面結合,在聽取所督查設區市整體情況匯報后,隨機對地下礦山、露天采石場、尾礦庫、地質勘查項目進行現場抽查,抽查企業數由各組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四、督查分組名單
督查組組長: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監局副局長龍卿吉,督查組共分4個小組。
第一組:贛州市
組長:省安監局監管一處處長陳勇
成員: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公共秩序管理指導處
省國土資源廳礦管處
省安監局監管一處
省安科中心
第二組:撫州市、上饒市
組長:省安監局監管一處正處監察員黃潤根
成員:省安監局安全監察總隊
省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第三組:鷹潭市、萍鄉市
組長:省安監局監管一處正處監察員龍光啟
成員:省安監局安全監察總隊
省安監局宣教中心
第四組:新余市、吉安市
組長:省安監局監管一處副處長林武
成員:省環保廳
省水利廳
五、有關要求
1.各設區市要高度重視此次督查工作,指定專人負責,配合督查組工作,并形成書面匯報材料,按要求進行匯報。
2.各督查組要認真對照督查內容要求,深入基層和重點區域進行現場督查,防止督查流于形式。
3.各督查組要注重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注意發現工作中的亮點和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督查活動結束后,請各督查組將督查情況進行匯總并報省安監局監管一處。
聯系人:張 勇 電話:0791-85257038 13576098255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