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監局關于切實加強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安監局:
汛期歷來是非煤礦山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強風、強降雨、雷電等極端天氣極易誘發地質災害和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為確保我市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度汛,依據《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切實加強非煤礦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一字〔2015〕21號)文件,結合我市非煤礦山實際,現就切實加強我市非煤礦山安全度汛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嚴格落實非煤礦山防汛工作責任
2014年3月至6月,全省共發生非煤礦山事故13起,死亡24人,占全年死亡人數的63.16%,其中年度內3起露天采石場較大事故均發生在主汛期;2015年1月份全省非煤礦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多4起,多死亡4人,另外還發生1起盜采石煤事故,死亡1人;春節過后,我市已出現連續降雨天氣,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各非煤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今年防汛任務的艱巨性,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切實把做好非煤礦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針對復雜多變的天氣特征,對今年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度汛工作進行早動員、早部署,將安全生產工作抓早、抓小、抓細、抓實;要加強氣象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極端天氣預報及雷雨和地質災害信息通報,監督和指導企業做好超前預防工作;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要督促非煤礦礦山企業認真落實防汛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防汛領導機構,要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及其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防汛安全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非煤礦礦山企業必須及早開展扎實細致的自查,認真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做到機構、人員、責任、物資、措施“五落實”,有效防范和應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點,切實防范和消除汛期各類安全隱患
露天礦山要重點防范高陡邊坡坍塌和山體滑坡、泥石流事故。凡存在高陡邊坡坍塌和山體滑坡、泥石流事故隱患的,一律停止作業,同時撤出人員,做好機械設備和工業廠房尤其是爆破器材庫房的防雷工作。企業必須設立防、排水機構,設置或聘請專兼職水文地質人員,生產作業工地的重要部位必須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建立合理的排水系統,要認真檢查邊坡角度、臺階高度、平臺寬度,看是否與設計相符,是否處于穩定狀態,及時處置危巖、懸石、邊坡松動等事故隱患;要嚴查截排水設施設備,看其能力是否達到設計要求;要查看排土場穩定性,看截排洪設施是否安全可靠。對危及生產安全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停產整治,嚴防事故發生。窯齡較長、安全生產條件較差、一旦發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磚瓦粘土場企業,要對廠房、居民生活區、工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凡存在泥石流、滑坡、坍塌等隱患的地方,要果斷撤出人員,建立在排土場廢石堆上、排土場以及高陡邊坡下的建筑物要立即撤出人員并拆除建筑物,嚴格做好防雷擊、防坍塌工作。企業必須安裝防雷避雷設施,并定期接受氣象部門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要抓緊時間做好對破舊窯棚、窯體的檢修,切實保證能經受暴雨、強臺風的考驗。要認真檢查機械設備和用電、磚瓦輸送線路,確保不造成機械傷害和因作業人員疏漏引發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
三、加強監管,嚴格落實隱患排查和治理整改
各縣(區)安監局要結合“整頓關閉”及“打非治違”相關要求,對轄區內的非煤礦山進行逐一督查,重點突出督查非煤礦山企業貫徹落實防汛通知,開展防汛度汛工作的情況。要安排專人對小型露天采石場、窯齡較長的磚瓦粘土場進行安全巡查,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防汛安全檢查。要做好汛期非煤礦山企業隱患整改的跟蹤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監管人員要協助企業制訂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徹底消除事故隱患。對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及時下發執法文書責令立即停止整改,并在危險區段設置禁止入內等警示標語及路障。市局將對各非煤礦山重點縣區開展防汛工作專項督查。
四、完善預案,強化信息報送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修改完善非煤礦山應急預案,強化應急處置,足額儲備應急搶險物資;要加強與防汛、氣象部門的聯系,做好預警信息的傳送;要對制定的防汛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不斷完善防汛預案,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快速有效施救。非煤礦山企業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相關負責同志要在崗帶班,靠前指揮,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應急值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發生事故或險情時,必須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及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并迅速組織自救。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要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專人值班工作制度,接到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報告后,必須迅速響應并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及安全監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事故(含涉險事故),無論事故情況是否完整,事故性質是否明確,要立即逐級報送事故概況,情況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或短信報告;事故的詳細情況要抓緊了解,盡可能快地在續報中予以體現,以保證信息暢通,最大程度爭取救援時間,減少傷亡。
請進賢、新建、安義、南昌縣、灣里區、經開區安監局迅速將此通知精神轉發至各鄉鎮和轄區內非煤礦山企業,并于3月25日前將本轄區內開展防汛安全工作情況報市安監局。
聯系人:楊樺,電話:83986171,
電子郵箱:562251117@qq.com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