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8號公告
發布時間:2015-11-26 17:52:54 瀏覽: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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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第18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更好地發揮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正在組織研究制定深化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措施。經研究決定,對2015年和2016年6月30日前資質到期的甲級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經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考核復審合格的,加蓋年審合格章,資質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考核復審不合格的,依規定進行處理,對達不到資質條件要求的,不予延期,并及時上網公告。
安全監管總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