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19〕69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贛江新區安全生產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精神,依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第44號和《江西省安全生產培訓考試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省應急管理廳定于2019年6月中旬,舉辦一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新任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第16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安全工程)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備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二)《安全合格證》已過期或2019年7月底前到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考核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9年6月21日上午8:30,考核時間120分鐘。
(二)地點:九江市安全生產考試中心潯陽區考試點(九江市潯陽區濱江東路228號)。
三、考核方式、內容
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從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生成試卷。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參加考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備審: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材料(在國家學信網能查閱到的,不需提供)。
參加考試人員需對所提供的個人相關信息真實性負責。省應急管理廳將在考試前對考試人員有關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全或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參加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考試中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違紀行為的,取消本次考試成績,且一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核,并將其行為列入安全生產個人誠信記錄。
(四)考核合格人員頒發《安全合格證》。考核未通過人員,另行安排時間補考一次;補考仍未通過的,其所在單位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請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贛江新區安全生產局,做好轄區內有關企業的通知工作。
(六)有關事宜可咨詢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電話:0791-85257107)。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