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氧氯化鋯 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安全預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氧氯化鋯 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義縣工業園安義縣萬埠鎮八寶路37號工業園區,主要生產銷售氧氯化鋯、氧化鋯、碳酸鋯/氫氧化鈉鋯、穩定鋯等。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26日,注冊資本15783.85萬元,法人代表張宇。該項目為氧氯化鋯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2300萬元,本項目為對該公司原有氧氯化鋯生產車間在原地拆舊改造,車間、廠址均無變化,均在原址進行設備升級改造,并增加天然氣堿燒窯爐三臺,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均利用公司現有的設施,不另外建設。 項目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觸電、腐蝕、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淹溺、灼燙、化學灼傷、噪聲、高溫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腐蝕、化學灼傷。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項目組成員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報告編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1600000000200732 | 029043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無 | |||
評價結論 | 1、項目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小。 2、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基礎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基本符合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規范的原則要求,對消除或減少工程的生產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發生具有適用性。 本工程使用的生產技術、工藝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技術和工藝,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氧氯化鋯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19.5.5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6.18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美英、翁梁、企業安全環保部負責人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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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