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高信前沿”)成立于2011年02月15日,位于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東鄉經濟開發區淵山崗工業園,總占地面積36559.53m2(約54.84畝)。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前身為江西高信有機化工有限公司,江西高信有機化工有限公司、江西高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原石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屬利益共同體,生產管理為一套班子。為規范并強化管理,三家公司于2020年8月由江西高信有機化工有限公司完全吸收合并江西高信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原石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高信有機化工有限公司承接江西高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土地、設備等)和負債及江西原石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生產設施和所有申報化工項目,后于2020-11-19變更為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于2021年04月21日換發三證合一的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102956866802X8,注冊資金:6600萬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郭勇,經營范圍:許可項目:飼料添加劑生產,3-乙氧基丙酸乙酯(3kt/a)生產銷售(有效期至2024年04月12日),甲酸鈣生產,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飼料添加劑銷售,甲酸鈣銷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新材料技術研發《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現已建成年產2萬噸三羥甲基丙烷工程、年產12000噸芳烴聚酯多元醇、年產5萬噸甲醛項目、年產7千噸MMP、APE、PMA及年產1萬噸化學品系列回收建設項目(一期項目年產2000噸MMP、2000噸APE)及年產6000噸涂料系列氣干劑、溶劑項目(包括一期3000噸/年3-乙氧基丙酸乙酯工程、二期3000t/a三羥甲基丙烷1.2丙基醚項目)生產線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F役裝置已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甲醛(50kt/a)、3-乙氧基丙酸乙酯(3kt/a)、3-甲氧基丙酸甲酯(2kt/a)。企業2021年3月委托昆明陽光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了延期換證安全現狀評價,換證后證書有效期為2021年4月13號至2024年4月12號。證書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20]1087號”。 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三羥甲基丙烷工程正在進行設計診斷工作,后期擬根據設計診斷內容進行改造,并另行進行驗收,本次僅對該裝置進行描述,不在本次安全現狀評價范圍。 該公司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甲醛、天然氣(導熱油爐燃料)等物料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公司年產5萬噸甲醛項目生產裝置使用的制甲醛工藝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中的氧化工藝。 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證書,證書編號為:贛AQBWHⅢ201800010,有效期為2021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該公司現有員工299人,其中工人208人,技術管理人員85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6人,注冊安全工程師1名。技術管理人員全部為高中畢業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年工作300天(7200小時),生產班制為三班兩倒運轉制,每班12小時制。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朱長俊 | 1600000000200728 | 029718 | |
項目組成員 | 朱長俊 | 1600000000200728 | 029718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羅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編制人 | 朱長俊 | 1600000000200728 | 029718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 |||
評價結論 | 1、該企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容器爆炸、灼燙、灼傷、淹溺、噪聲、高溫、坍塌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灼傷最主要的危險因素。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18)辯識,對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該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元及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十部門[2015年]第5號)、《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 十部門第8號公告)辯識,該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及產品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中物質的有氯丙烯、氫氧化鈉、氮氣、甲醇、丙烯酸甲酯、甲醇鈉甲醇溶液、鹽酸、雙氧水、3-甲氧基丙酸甲酯、甲醛、乙醇鈉乙醇溶液、乙醇、丙烯酸乙酯、3-乙氧基丙酸乙酯、苯酐和發電機使用的柴油等。 4、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2018年國務院703號令修改)的規定,該公司涉及的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等有關規定,對該項目使用或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監控化學品辨識得出,該公司使用的原料、產品中不涉及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6、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本項目涉及的甲醛屬于高毒物品。 7、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辯識,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甲醇、天然氣(燃料)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8、根據《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2017.5.21])辯識,該公司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四部門公告[2020]第1號的規定,該公司涉及的甲醇、乙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0、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13]3號)辨識,該公司甲醛生產裝置涉及氧化危險化工工藝產。 11、危險度評價法結果表明,該公司101涂料助劑車間、209涂料助劑罐區、207罐區、601甲類罐區和105甲醛生產裝置危險度等級為Ⅲ級,屬高度風險,其他項目裝置均在屬中度危險及以下。該項目生產中對工藝的溫度、流量、壓力等參數設置有檢測、自動控制、聯鎖、報警等裝置,以有效監控異常情況并及時處理;對罐區儲罐配備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 12、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表明,選定的單元危險均屬于“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及以下。 13、采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檢查表》等進行評價和分析,結果表明:該企業表中各項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 14、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的通知》(應急〔2020〕84號)檢查的結果,該公司不存在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類、停產停業整頓或暫時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類、限期改正類等不符合項。 15、根據《關于印發<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企業是否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進行判定,該項目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16、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0 號)要求,公司已委托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對廠區進行了全流程自動化診斷及全流程自動化提升改造。企業已出具承諾,企業承諾自動化改造提升工作于時間節點前完成,由撫州市應急管理局、撫州市東鄉區應急管理局確認蓋章。 江西高信前沿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安全條件滿足相關要求,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業日常管理嚴格,生產至今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從法律法規符合性、安全設施有效性、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具有相應學歷,企業現狀與設計、設計變更一致,可燃性氣體報警裝置、儲罐實時監控、自動切斷、安全儀表系統、DCS控制系統正常運行,與設計變更一致,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已整改到位,安全風險屬于可接受風險,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4.1.1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3.18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志平(左)、朱長俊、企業 | |||
現場照片 |
| |||
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